【熱點新態勢】強積金賬戶縮水近兩成 退休保障制度應進一步完善

受香港股市表現影響,強積金研究機構積金評級表示強積金本月帳面投資出現縮水的狀況,平均賬戶結餘跌至約206000元。

今年宏觀經濟並不景氣,股市持續下跌,樓市緊隨其後,而強積金研究機構積金評級表示,強積金本月帳面投資虧損估計約為270億元,相等於457萬名強積金成員每人帳面平均損失約5,900元,估計今年以來帳面累計虧損約為2,860億元,即每名強積金成員帳面損失約62,400元,錄得自2008年以來最差的年度表現。

先來看看關於強積金的一些規定。

強制性公積金計劃,是香港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,香港立法局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,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。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,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。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基金。一般情況下,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,才可取回供款。

也就是說,強積金有如定期存款,只有到了一定的期限即年滿65歲方可領回,在這個過程當中,如果面臨經濟不景氣,強積金縮水的情況,不滿足提取條件的戶主也不能把賬戶裡的資金取出,從而及時止損,只能坐觀它回升或者繼續下跌。當然了,這裡有提到有特殊原因的人也可取回供款。什麼樣的特殊原因呢?以下這些情況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。

1.提早退休

2.永久性離開香港

3.完全喪失行為能力

4.罹患末期疾病

5.小額結餘

6.死亡

以上這些情況下,市民是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的。可是,那些不滿足條件又急切想要提取供款的,或會鋌而走險。近日就有一些聲稱可以幫助提取強積金而無需滿足以上條件的,這些人教唆計劃成員發假釋去領取強積金,這實為一件不理智的事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$10萬及監禁1年。

這實際上是一件令人十分無奈的事。倘若是自己本著投機取巧的心理去做投資,那麼對於面對經濟不景氣而使得投資縮水的情況,市民本無可埋怨,但偏偏強積金並非人們真正意義上的投資,也是帶有強迫性質的供款,屬於被迫投資。然而,對於這樣的被迫投資,當資金縮水時,最終承擔損失的依然是市民本身。這可怕會引起不滿。

早前,已有人質疑強積金的合理性,認為首先未能保障貧窮及未有參與勞動市場人士;其次強積金須面對市場波動的風險;再其次行政費過高,還需考慮到通貨膨脹、貨幣保值問題,也減少了流動資金的機會成本。再有強積金與遣散費對沖,影響保障能力。

這次面對強積金出現巨大縮水,恐怕質疑的聲音會更多。年輕的儲戶或可等待強積金回升,對於那些正要退休領取供款,著急用錢的人來說,似乎相當無奈。

強積金原本是政府推出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,然而它真的能起到退休保障作用嗎?即便不出現縮水情況,恐怕也已經很難解決長者退休後的支出問題,何況強積金需要承擔市場風險?在強積金之外,政府曾退出一種「年金」計劃,在繳付整付保費後,向計劃參與者(作為年金領取人)提供穩定的保證每月年金金額。然而,所謂的年金金額,不過是市民的自行儲蓄,即是說,長者退休後的問題最終也是依賴自己保障。

似乎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並不健全,仍然存在漏洞。然而要真正完善退休制度有豈是容易的事,並不是誰來做多一些努力就可以根本上解決問題。退休保障制度的本質應該是什麼?若是「社會養」,那麼或許整個地區的社會結構、福利制度都要有所調整。若是「自養」,那麼提升港人的整體薪資水平,完善經濟結構,解決貧富差距等社會問題似乎都是不能擱置的急切問題。

作者:CoolJobz 編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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