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shed on April 30, 2011 by

主持:廖成利

前屋宇署署長蔡宇略因家中工人房厠所滲水,影響樓下住戶,被食環署票控,罪名成立,罰款1750元。樓下住客8年來受盡困擾,投訴無門。小市民若遇上滲水噩夢,在法律上可以如何尋求解決之道呢。滲水問題在刑事及民事法律上的考慮又包括那方面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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