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shed on April 27, 2012 by

主持:廖成利律師

外科教父黃健靈干犯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」後,竟然毋須入獄,被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引起公眾嘩然,質疑名人犯法後,是否較易獲得輕判或減刑呢?翻查案例,不少名人在犯案後都聘請大律師代為求情,又或提交大量知名人士的求情信。最終都獲法庭開恩,判處社會服務令,不用受牢獄之苦。到底名人的求情藝術為何如此高超?箇中原因,讓我們一一細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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